作跟随主的门徒

经文:路14:25-35;18:28-30

引言:这段经文述说主耶稣生平最后一段路程,十字架苦难迫在眼前,祂认为有必要向同行的群众,讲明作门徒的代价,好使他们真能与祂同行到底,于是祂提到作门徒的条件。

一,主耶稣论到作门徒的三个条件

1.第一个条件:当爱主胜过一切(路14:26)

2.第二个条件:当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随主(路14:27)

3.第三个条件:当撇下一切跟随主(路14:33)

二, 比喻和其意思(路14:28-33)

1,比喻讲到一个人要盖一座楼,得先坐下计算花费能否盖成。一个王出去打仗得先坐下酌量能否用一万兵胜过对方的二万兵。

2,对比比喻一般有两种不同解释:

(1)指跟随的门徒必须预先考虑将付的代价,像那盖楼的人,免得半途荒废,像那打仗的王,免得失败。基督徒虽然一无所有,若依靠主的恩典,有撇下一切的决心就可作主的门徒。

(2)指主耶稣祂自己必须计算花费,酌量有否足够兵力,因为在地上的工作两方面,就是建造和争战。成就父神的旨意。祂用比喻解释了作门徒的条件是严格的理由。

3. 比喻解释里有不同,结论还是一个:不撇下一切就不能作主的门徒。(14:33)

三,不要作一个失了味的门徒(14:34-35)

盐比喻门徒,在世上为主作见证,影响周围的人,若要作一个真正跟随主的门徒,就必须按主所提出那三个条件付出代价。

四,跟从主的赏赐(路18:28-30,另有马可10:28-31,马太19:27-30)

主耶稣说:“人为神的国(也可作为福音,为主的名,意义相同)撇下房屋,或是妻子,弟兄,父母,儿女,在今世得百倍,来世得永生,但要谨防为利害得失的存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