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福音概要

徐兴言长老

第五章 瘫子行走

一. 第三个神迹——38年瘫子得医治(1-16节)

1. 时间:安息日,地点:羊门附近的毕士大池,意为怜悯之家,神怜悯人

2. 主耶稣主动医治他。

1) 主不去宫殿,而是到医院,有需要的地方

2) “耶稣看见他”——或许他最年长,情况最凄惨

3) “知道他病了许久”——主知道人的光景,他是神

4) “主问他,你要痊愈吗”——引起他的渴求,心转向主

3. 耶稣用一句话医治他——“起来,拿你的褥子走吧”,显明神的能力。主没说“起来,到水里去”。这是完全的医治,立即的医治。经软弱到有力量,前后一分钏。

4. 此事发生在安息日,因此犹太人逼迫耶稣。安息日不可以医病,不是律法的规定,是人的遗传。

5. 生病的原因很多,不都是因罪引起的。但这人的瘫痪明显是因罪的缘故,所以耶稣对他说:“不要再犯罪”。罪破坏了人遵行律法的能力,人无助无望,只有神的儿子来拯救。

二. 主耶稣的讲论(教训)(17-47节)

教训是解释他所作的,他所作的确定他所教训的。这段经文显明耶稣面对犹太人虚假的敬虔不妥协的原因,就是有机会来表明他的身份,他是神的儿子,与父同等。

1. (17-23节)经五方面看,他与父同等,他是子

1) 子与父在身位上同等(17-18节)。神创造万物之后就安息日。但当罪进入世界之后,父就要作工,子也要作,把人带进安息。“我父作事直到如今,我也作事。”

2) 子与父在工作上同等(19、20节)。“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”,不是没有能力,而是子不作自己的工,他所作的是父要作的。“父爱子”,这工作的关系是在爱里。

3) 子与父在权柄能力上同等(21节)。父与子都有权柄能力,“叫死人起来”,“使人活着”。“使人活着”,意思是赐人生命。但恶人在末日也要起来,被定罪,不是得生命。

4) 子与父在审判上同等(22节)。父将审判的事全交给子,子为父施行审判。

5) 子与父在得尊敬上同等(23节)。人不能因耶稣,神的儿子来到地上作人就轻看他。尊敬父,也要尊敬子,缺一不可。

2. 21节经子要赐人生命到24节人怎样得生命?经客观真理,到主观经历。

1) 得生命的路——听和信。信父差子来世,道成肉身;藉子的话,信父。

2) 听和信的结果:a)有永生 b)不至于定罪(审判)

3. (25-29节)主题是复活。20节“更大的事”指比医治瘫子的事更大。可以说是赐人生命(21节)和审判(22节),先复活才有审判。

1) “时候将到,现在就是了”说出复活的事已经开始,仍未完成。重生的人在灵性上已经复活了。(因为听见神儿子的声音)身体的复活要等将来。

2) 即使今天神的儿子在地上,父仍然给他权柄,赐人生命(26节)和审判(27节)

3) 28节“凡在坟墓里的,都要听见他的声音,就出来”,指末日身体的复活,包括所有的人(信徒、恶人),但两次的复活相隔一千年(启20:5,6)

4) 两次复活不同结果:“行善的复活进到生命;作恶的复活被定罪”,永生和永死。“善”指那些相信神的儿子,得新生命,以致活出好行为。不是?靠行为得救。“恶”指那些拒绝神的儿子不肯来就光的。

4. 为子作的见证(30-47节)——审判是将来的(今天是部分),但见证是今天的,不接受今天见证的,不能逃脱将来的审判,有四方面的见证。

1) 施洗约翰(32-35节),虽然他不过是一个人,但主用他,好叫有些人可以得救,因为他传悔改的道。他只是一盏发光的灯,但主是真光,他已指出要信那个在以后来的,比他更大的耶稣。

2) 主的工作(36节)——父交给主,要主成就的工作,也是他在地上行的神迹。这比约翰的更有份量,不单是神迹,也包括他的死和复活。

3) 父自己的见证(37、38节)——特别当主受浸时,父经天上见证,但人属肉体,不明白没有听见,没有看见,也没有主的话。

4) 圣经(39-47节)——人听不见父的声音,但可以查考圣经,就可以认识主。

a) 圣经可以引人到主这里来,肯来的就得生命

b) 圣经可以引人到主这里来,肯来的就得生命

c) 人为什么不肯来:

1) 人求自己的荣耀,不求神的荣耀

2) 心里没有神的爱,不相信神爱世人,赐下爱子为罪人舍命。

3) 受假基督的迷惑。

d) 46节旧约圣经,摩西的书指向基督,不信摩西的话,就不会信耶稣的话,今天要注意批判圣经的圣经学者。他们不信圣经,怎能信耶稣基督呢?

三. 背诵经文:(5:24)

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,那听我话,又信差我来者的,就有永生,不至于定罪,是已经出死入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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