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上段经文(1:12-20)论述保罗在捆锁中的喜乐,说到他如何将个人的生死置之度外,只求能叫基督在他身上照常显大,他就满足了。本段经文则用比较的手法,到底生与死那一样更有益,希望主耶稣为他成全。他这希望不是一种奢望,幻想,乃是为主而有的一种希望,这也是叫他满心喜乐的原因。
2. 保罗面对生与死,不知该挑选什么,那一样更好(22-23节)
(1)
第21节,“因我活着就是基督,我死了就有益处。”保罗将他的生命当作更多得着基督的经历。在他活着的时候,他一心一意要更多认识基督,愈发爱祂,服事祂。但死亡对他说,也是有益,因为那时他要完全得着基督,并且在永恒中享受与祂同在的喜乐。
(2)
那么,在二者之间他应当选择哪一方呢?他坦白承认说,“我正在两难之间”。他看到,二者的好处一样多。死亡使他进入与主的同在,但他也看到,他必须顾念到,在世上继续生活,可以为基督多结果子(22节)。他感到这两个选择在两边猛力的拉扯着他,因为保罗感到,他不是为自己活着,也不是为自己死,乃是为基督活着,为需要福音的人活着。如果我们只是为自己活着,那就不会对生死有“两难”的感受,只有“一难”了。
(3) 保罗在两难之间,但他承认,“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,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。”(23节)
a.
基督徒的死,不是消失,乃是一个“离别”。这是关于基督徒死的本质。世人以为人的生活,是以坟墓为终点。殊不知死是进入永恒的起始。有人说,“死是为人关上一个门,而另打开一个门。”就是关上今生世界的门,而开启进入永恒世界的门。
b.
死就是与基督同在了。这是关于基督徒的死的福气。将来我们离开世界后,可以见到先我们而去的家人,亲友,弟兄姊妹,但更大的喜乐是见到爱我们,赎我们的主耶稣,祂永远与我们同在,再没有痛苦,忧伤,眼泪。
3. 保罗为腓立比信徒的益处也愿意继续活着(24-26节)
(1)
第24节,“然而我在肉身活着,为你们更是要紧的。”要注意“为你们”这三个字,保罗如果只考虑自己得益处,他切求的必然是死亡,但腓立比教会还在,他们仍然需要他的带领。保罗相信,神的旨意是叫他看重这个需要。因此,他甘愿暂时推迟领受属天的荣耀,因着对教会的爱,留在世上来服事他们。
(2) 生与死相比的利益(25-26节)
a. 对于个人,情愿离世,“死了就有益处”,就可以与基督同在,这是好得无比的。
b.
对于别人,愿意仍留在世间。所以说,“我在肉身活着,为你们更是要紧的。”基督徒的生活藉着为人而为主,藉着爱人而爱主,藉着服事人而服事主,这样,可以在世上成就主耶稣要我们成就的工作。
c. 服事信徒,使他们又长进又喜乐。长进与喜乐是相辅相成的。没有长进,不会有喜乐;没有喜乐,也不会有长进。长进的基督徒,在忧苦中也会喜乐。
1.
保罗愿意仍在肉身活着,可以再到腓立比信徒那里去,为的是要信徒在所信的道上更加长进,并且在基督耶稣里的喜乐,也越发加增。因此,在本段经文(27-30节),保罗勉励他们要同心为福音努力。可以从五方面来思想:
2. 第一,按福音行事(27节)——“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。”
(1) “行事为人”这个字,在原文是由“公民”和“城市”两个字组成。保罗的意思是,“履行你们作天国公民的义务,好叫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。”
(2)
腓立比当时是罗马帝国的“殖民城”,腓立比人被称作罗马公民,他们所拥有的法定地位和特权,与罗马城的居民一样。但是,腓立比的信徒同时也是在基督里的弟兄姊妹。他们因为蒙恩,作了天国的公民,天国的律法就是他们的律法,他们的特权也是天国公民的特权。因此,他们要过与福音相称(配得起)的生活,这是作天国公民的义务。
(3) 我们所信的福音,不是一种学说,乃是真理,生命,是我们可以身体力行的,叫人看到基督。人们若不能从我们身上看到基督,那么他们为什么要相信我们所传的基督呢?
3. 第二,在福音上稳定(27节)
(1) 怎样能够过一个与福音相称的生活?第27节说,要在所信的福音上“站立得稳。”否则信仰不巩固,怎能按信的道去行呢?“信”与“行”密切相连。
(2) 当时教会中不但有假弟兄扰害教会,还有传异端的人混乱人的信仰,所以保罗劝勉信徒要在信仰上站立得稳。
(3)
怎样能在信仰上站立得稳?信徒要同有一个心志,为福音齐心努力。“同有一个心志”指灵里合一;“齐心努力”指魂里合一,合起来就是指我们完全的奉献和热忧。个人的力量有限,如果众人在主里合一,在信仰上就可以站立得稳。
4. 第三,不怕敌人的驚吓(28节)
(1) 要过与福音相称的生活,除了在福音上稳定,还要凡事不怕敌人的驚吓。无论何种逼迫患难,都是我们为福音做见证的机会。
(2) 在苦难中勇敢忠心,为信仰受苦,正是一个明显的证据,表明我们得救是出於神。一方面证明我们是得救的,另一方面也证明反对神的人是沉沦的了。
5. 第四,为福音受苦(29节)。
(1)
这是真信徒的证据,一个真信徒固然要信福音,行福音,传福音,也要见证福音,为福音受苦。人能为福音受苦,配为福音受苦,实在是神莫大的恩典,无怪当日门徒以配为主受苦,就“心里欢喜”(徒5:41)。因自己犯罪而受苦,没有价值;但为福音受苦,却有永远的价值,因为是走主耶稣在地上所走的道路。
(2) 从圣经的话,信徒受苦的原因如下:
a. 为主名受苦;
b. 为神的国受苦;
c. 为福音受苦;(提後1:11-12);
d. 为义受苦(彼前3:14);
e. 为行善受苦(彼前2:19-20;3:17)
f. 为作基督徒受苦(彼前4:16);
g. 为基督受苦(腓1:29)
6. 第五,为福音争战(30节)
(1)
腓立比信徒曾看到保罗在腓立比所受的苦,现在也听见保罗在罗马监狱所受的苦。但保罗却不惧怕退却,反倒在受苦中仍有喜乐,将福音传开,他为福音打美好的仗。他的遭遇可以为信徒的争战提供效法的榜样。
(2)
信徒走天路,为福音不免有争战。信徒的争战有在个人心灵中的争战,为福音的争战,在事奉的圣工上尽力,在祷告上殷勤坚持,一生中有大大小小的争战。但感谢神,这争战不是靠自己的力量,乃是靠主,主的恩典够我们用的,主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(林后12:9)与主同受苦,就必与主同享荣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