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概要

徐兴言长老

十二、律法的功用(7:7-13)

一、总结(7:1-6)

1.我们藉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死了,归于基督。

2.律法搅动我们的恶慾,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,律法->罪->死。

3.脱离了律法,使我们能够在圣灵的新里事奉。

二、粗看,好像律法是罪,律法造成了罪和死。

7-13节保罗说不是。为什么?律法一方面是圣洁,公义的,它没有造成罪与死,而是人堕落的本性造成的。(这是7-13节的主题)。另一方面,律法无力拯救罪人,尽管人内心有很多挣扎(这是14-25节的主题)。

三、 律法的功用(7-13节)

1.律法显明罪(7节)--没有律法,不能真正认识什么是罪的本质。

(1) 在3章20节说过『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』,这里第7节又说『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道何为罪』,未有律法以前,我们犯罪但不意识到我们是怎样一个罪人(罪的本性,意义),律法就像准绳一样,量出这垛墙是弯曲凹凸不平的。

(2) 这里以贪心为例,很可能保罗过去能守住其他九诫,但现在看见,他里面有贪心。

2.律法引发罪(8节)

(1) 『引发』也是『发动,工作』的意思,『机会』或作『立脚点』『据点』。罪性有一个特点就是当人告诉你不可以做时,反倒激发他去做,如『停』或『降低车速』的交通标志,常引人想:『我为什么要听你的』。

(2) 律法从两方面影响我们:(1)引发搅动罪付诸行动,律法给人划下一条不可越过的线,但罪故意催促人去越过。(2)人一旦越过,律法就宣佈这样的人死刑。

(3) 第8节『罪是死的』,不是罪没有能力,不存在了,而是在休眠的状态,暂停活动。当律法出来,罪就充分活动,胜过罪人。

3.律法谴责罪(9-11节)

(1) 9节『没有律法』,不是不知道,而是一种对律法表面的,不完全的认识。『诫命来到』,当我们开始明白神道德律的真正要求(可以是在信主前),『罪又活了』。这样的人就认识到他真正的光景,是一个无望的罪人。『我就死了』,他也认识到自己的灵性是死的,一切以前以为好的不过是粪土。

(2) 10节『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,反倒叫我死』,因为律法定了他的罪。

(3) 11节『引诱』,指律法应许人福气,但不能实现(生命,行善),好像律法引诱欺骗人。

(4) 9-11节是描述诫命与死的关系,得出13节的结论:造成死的不是律法而是罪。所以律法本身是无罪的,当责怪的是罪,律法是圣洁的,诫命也是良善的(欲使人得益)。

(5) 一个犯人坐牢不能说是因为法律,而是他自己的责任。

(6) 这段话是针对非律法主义,他们以为人的问题全当归咎于律法,其实不是,而是罪。

(7) 13节指出罪的本质『真是罪』,『恶极了』,说明罪人需要福音,这也是神赐律法的目的。

四、 背诵经文:(7:13)

“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麽。断乎不是,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显出真是罪,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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