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概要

徐兴言长老

二十八 与犹太人领袖的论战(22:1-46)

一、引言

1.这一章继续记载耶稣在圣殿中教训人之事,这离开祂钉十字架只有几天。耶稣的讲论无论是明确的教导,或用比喻,或用问答,都有相当重的份量。

2.本章开始的娶亲筵席的比喻,与上一章两个儿子的比喻,凶恶园户的比喻,合起来成为一组。两个儿子的比喻指出犹太人的领袖拒绝施洗约翰和耶稣的信息,不肯相信耶稣为弥赛亚。到了园户的比喻,耶稣指出弃绝弥赛亚的后果,国度要从他们夺去,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,就是教会。

3.这一章娶亲筵席的比喻说出神的忍耐与宽容,祂藉着圣灵呼召人进国度,享受神为他们预备的恩典。怎样进入国度?怎样不失去国度?这正是娶亲筵席的比喻所要阐明的。

二、 本章的分段

A娶亲筵席的比喻(1-14节)

B法利赛人以纳税的事陷害耶稣(15-22节)

C撒都该人以复活的事为难耶稣(23-33节)

D律法师以那一条是最大的诫命试探耶稣(34-40节)

E有关弥赛亚的问题(41-46节)

三、 娶亲筵席的比喻(1-14节)

1.耶稣以比喻说,天国好比一个王,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。当筵席准备好了,就打发仆人去请所邀请的人赴筵,但他们不肯来,有的人不理,有的人还杀了王的仆人。王大怒,派兵丁去除灭那些凶手。后来王又打发仆人出去,召集人来赴筵,于是筵席都坐满了客人。

2.第一次邀请(2-3节),其实这不是临时通知,王早已发出请帖,这次是催促他们来。在当时的文化,拒绝王的邀请是很严重的罪,表示藐视和背逆。

3.第二次再邀请(4-6节)。第一次被邀请的人有充分的时间预备,没有理由不能来。这象征以色列人早已有先知的预言,弥赛亚来,他们不能推托不知道。但这位王象征神,有忍耐宽容,再给机会,请他们进国度,赴筵席,神的恩典都预备了,各样都齐备,人只要接受相信就可以了。可是以色列人推辞,他们看重暂时的(田地,买卖),忽视永远的;注重属地的,拒绝属天的,甚至还杀害仆人。

4.王的反应(7-8节)

(1) 王就大怒。拒绝的结果就是灭亡。这次王不是派仆人,而是派兵去惩治他们,人亡城毁。主后70年,罗马军队围困耶路撒冷,烧毁圣殿,圣城,一百万犹太人被杀。

(2) 他对所召的人的态度。“所召的人不配”。谁配王的邀请?接受王的邀请的人,对信息有回应的人就配。从两个儿子的比喻看到,大儿子后来相信了,就配得恩典。所以人配得救恩,不是因他有功德,乃是他的信。

5.新的邀请(9-10节)。王叫仆人去到大路上,凡遇见的,不论善恶都召来赴筵席,这说出神的救恩要临到每一个愿意接受的人,不论他们的光景怎样。那个十字架上的强盗,即使他一生作恶多端,但当他在十字架上求耶稣的怜悯,主对他说,“我实在告诉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”(路23:43)

6.王的察看(11-13节)。王要察看赴筵席的人是否合格。

(1) 王看到有一个客人不合格,他没穿礼服。有圣经学者说,当时富有的主人会为宾客预备礼服(特别是王家的婚礼),以致每个人都能盛装赴筵。那人不穿礼服,或许他想自己的衣服够好了。那么衣服象征什么?有人说是好行为, 有好行为才可以进天国。不是!弗2:8,9说:“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,这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神所赐的,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”可见,靠行为不能进天国。

(2) 这礼服象征基督的义。赛61:10说,“因祂以拯救为衣给我穿上,以公义为袍给我披上。”所以我们必须接受神给我们的东西(基督的义),才能进入国度。

(3) 这个不穿王所预备的礼服的客人,被丢在外边的黑暗里。如果参加筵席象征在国度里,那么被赶出筵席,表示不能进入国度,得不到神的救恩,结局是灭亡。

7.结语:“因为被召的人多,选上的人少”(14节)。这说到听到福音的人多,接受相信的人少。神给每一个罪人都有得救的机会,但不是每一个人都愿意接受。我们怎么知道自己是被选上的?如果你相信,接受神的邀请,就是被选上的了。每一个基督徒都是被选上的。

四、 以纳税的事陷害耶稣(15-22节)

1.法利赛人要就着耶稣的话陷害祂。要祂说出不合律法的话,或反对罗马政权的言论。

2.陷害耶稣的人: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。法利赛是犹太教中一个派别,他们严谨守律法诫命(重在字面上),自称与世俗隔离(法利赛的自义),多数不支持罗马政权的统治(外邦人不可管治神的子民)。希律党人则相反,承认支持罗马人的统治。这两派本来彼此为敌,现在竟然联合起来攻击耶稣。法利赛人从宗教方面(有没有不合摩西律法),希律党人则从政治方面(有没有违反罗马法律)。他们以为两面夹攻,定可取胜。

3.他们问耶稣: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?该撒是罗马皇帝的称号,表面上是纳税的问题,但在实质上,他们问的是,我们以色列人是否要顺从罗马政权的统治,因为纳税是一种向罗马人的进贡,承认他们统治的合法性,这是很多犹太人不愿意,但又不得不纳的事。

4.他们的问题是很不公正客观的,只可以有两个答案:“可以”,或是“不可以”,无论主怎样回答,他们都可以找到罪名陷害祂。若是主说“可以”,法利赛人可以因此得到把柄,说祂为罗马帝国服务;若是主说“不可以”,则给希律党人找到藉口,控告祂反叛罗马政府。他们认为这个阴谋必定得逞。

5.主没有回答可以,或是不可以。第19节,耶稣说,“拿一个上税的钱给我看。”当时在市面上流通的有罗马货币,希腊货币等。给罗马政权上税,必须用罗马货币,上面有罗马皇帝的像。他们就拿一个银钱来。耶稣问那银币上的像和号是谁的?然后说,“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,神的物当归给神!”耶稣的回答很清楚,充满了智慧。

6.法利赛人问的时候,是用“纳”这字,但耶稣回答时,是用“归”这字。“纳”希腊文为didomi(字义是给,give);“归”希腊文为apo-didomi(字义是偿还,give back)这两个字的字根一样,但“归”是加了前缀apo,意思就不一样。一个是give(给),一个是give back(偿还)。

7.上税的银币是罗马货币,是该撒铸造的,人有本分偿还,这是该撒的权柄;但神也有祂的权柄,人(特别是基督徒)也有本分偿还,将自己给神。

8.主耶稣的回答,带给我们一些关于政治与信仰的指导原则。

(1) “该撒”与神在现时可以并存。地上的国与天国,政治与信仰,“俗事”与“圣事”,在现今都是人所需要的,因此不一定是互相冲突的,有时是可以并存的。

(2) “该撒”与神应当并重。在神的事上,基督徒当存怎样的态度,当尽怎样的责任;基督徒也当以同样的态度来对待地上的国。

(3) 至於地上国度的要求与神国度的真理冲突时,基督徒当如何行呢?主在此没有提及。不过,神已在圣经中指明了,其原则是:当“听从神,不听从人”(徒4:18,19;但6:13)

五、 以复活的事为难耶稣(23-33节)

1.撒都该人是犹太教中一个派别。他们不相信复活,天使和鬼魂,但是他们相信摩西五经的权威。撒都该人富裕,有权势,爱好希腊文化,愿意与罗马人合作。现在他们以一个有关复活的神学难题来刁难耶稣。

2.撒都该人认为,根据摩西五经的条例:人若死了,没有孩子,他的兄弟当娶他的妻,为哥哥生子立后(申25:5)。因此他们编造了一个故事说,有一个妇人曾先后嫁给七个兄弟,却都没有生下儿子,这七个兄弟先后都死了,这守寡七次的妇人也死了。他们问耶稣:当复活的时候,她是谁的妻子呢?

3.他们以为摩西的话(申25:5)是使以色列人有后代,不至断绝。他们认为没有死后生命,人只有今生,所谓“不死”是指传宗接代,不是复活,对他们说,天国是属地的,物质的。

4.主耶稣的回答:

(1) 耶稣首先说:你们错了。两个原因:第一,不明白圣经;第二,不晓得神的大能,换句话说,他们既没有真理的知识,也没有真正的信心。“使死人复活,是神的能力;使我们信复活,是圣经的能力”(古代一圣徒的话)。撒都该人虽然不信,但神有能力作成这事,不但叫我们复活,还要使我们进到更高的生命里面。

(2) 耶稣再从正面说明复活的真相。复活的人,乃是如同天使一样,是灵体,不再是现今属物质的肉身。所以也像天使一样,不娶不嫁。在复活中,那个妇人不是七个兄弟中任何一个人的妻子。复活的人怎么能改变?因为神的大能。

(3) 耶稣在第31,32节,再为他们解释圣经。耶稣引用神对摩西所说的话:“我是亚伯拉罕的神,以撒的神,雅各的神”(出3:16)这句话可以体会为:

a. 神对摩西所说的这句话中“我是……”的“是”字(英文,I am),原文是现在时态。这表示,虽然亚伯拉罕等先祖已死去多年,但是他们却仍然活在神面前,他们的身体就必定复活。因为神“不是死人的神,乃是活人的神。”

b. 神是永活的神,若亚伯拉罕等不能复活,神必不和他们立一个永远长存的约(创17:7,我要与你……坚立我的约,作永远的约),并将迦南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,永远为业(亚伯拉罕去世时,还未得迦南地为业)。神是活人的神。

5.圣经中有关于复活的教训,特别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讲得很全面。虽然圣经中只有死后生命的原则,没有具体的细节,但我们可以在信心里相信,神在永世里为我们所预备的,一定胜过我们今生的光景千倍万倍。

六、 那一条诫命是最大的(34-40节)

1.这是本章第三次对耶稣的试探。第一次关于纳税给该撒,第二次关于复活,这次是关于律法的道德,律法上的诫命那一条是最大的?

2.这问题犹太人已经辩论了好久,律法书中记录了613条诫命,其中248条是积极的(要作的),365条是消极的(不可作的)。没有人能够完全遵守这些诫命。所以为了便于记忆和遵行,文士们(或律法教师们)把这些诫命分成“大的(重要的)”和“小的(不重要的)”两种。一个人要注重“重要的诫命”,而不必去担心那些不重要的诫命。其实这样的方法是错的,你只要破坏一条律法,不管是大的,小的,在神面前都是有罪(雅2:10)。

3.耶稣在这里的答案是:一切道理的总纲是爱,最大的诫命就是以我们的所是和所有来爱神(我们的心,灵,魂,力量,财产),尽心,尽性,尽意爱神(申6:5)。爱神并不是对神有好感,真的爱包括意志和灵魂,有了爱心,就有服事和顺服。

4.对神的爱不能和对人的爱分开。所以耶稣也引用利19:18的命令,“爱人如己”。这两条诫命是所有的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。可以说,旧约中一切的诫命,不是包括在第一条诫命(爱神)里,就是包括在第二条诫命里(爱人)。主耶稣将这两条诫命连合起来,也说这两条诫命相仿,不能重一条轻一条。不爱邻舍,就不明白当如何爱神;不爱神,也不可能爱邻舍。

七、 有关弥赛亚的问题(41-46节)

1.现在耶稣已经回答了三个难题,就是关于信仰与政权之间的关系;今生与来生的关系;我们与神和我们与邻舍之间的关系。这些是基本的关系,我们不能忽略。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,耶稣提出来问反对祂的人:“论到基督,你们的意见如何,祂是谁的子孙呢?”意思是:弥赛亚是谁的后裔?这是他们要面对最重要的个人问题。

2.法利赛人熟悉圣经,他们知道答案:“祂是大卫的子孙”。于是耶稣再问第二个问题,这一次是引用诗篇110:1,“耶和华对我主说,祢坐在我的右边,我使祢的仇敌作袮的脚凳。”犹太学者都知道,这里的“我主”指弥赛亚,只有弥赛亚能够坐在耶和华的右边。

3.耶稣问:如果弥赛亚是大卫的后裔,那么弥赛亚怎么也是大卫的主呢?对於这个问题只有一个答案:作为神,弥赛亚是大卫的主;作为人,弥赛亚是大卫的后裔,诗篇110篇说出了弥赛亚既有神性,又有人性。犹太学者对弥赛亚的认识很混乱。他们看到旧约中两种弥赛亚的形像:一是受苦的仆人,另一是审判者,统治的君王。如果他们听耶稣的话,就知道只有一位弥赛亚,祂是人,又是神。祂要受苦,为赎人的罪而死。然后又从死里复活,有一天回来审判众仇敌,将仇敌放在祂的脚下。

4.这些宗教领袖不想改变自己的想法,他们不再说话,也不敢再问耶稣什么。他们没有勇气面对真理,也没有勇气行出真理。

八、 背诵经文:(22:37-40)

耶稣对他说:“你要尽心,尽性,尽意爱主你的神。这是诫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爱人如己。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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