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概要
徐兴言长老
三十三 耶稣受难(26:36-75)
一、引言
1.上一段经文说到主耶稣受难的预备,这段经文说到主耶稣受难,从客西马尼园到犹太人宗教议会,祂被捉拿,被大祭司审问,此时门徒离开祂逃走了,彼得三次不认主。
2.本段经文的分段
A客西马尼园的祷告(36-46节)
B主耶稣被卖被捉拿(47-56节)
C主耶稣受大祭司审问(57-68节)
D彼得三次不认主(69-75节)
二、 客西马尼园的祷告(36-46节)
1.主耶稣吃过逾越节的筵席和设立圣餐以后,祂就带十一个门徒出了耶路撒冷城,渡过汲沦溪,来到祂经常与门徒聚集的客西马尼园。客西马尼园位于耶路撒冷和橄榄山之间,离伯大尼不远。
2.“客西马尼”意思是“一个榨油之处”,园内植橄榄树,今日仍可见到几棵古老的橄榄树。园子的名字正好说出耶稣内心的经历,因为他即将被杀献上作为赎罪祭。祂在园内极其忧伤痛苦,十分清楚前面将要发生的事,橄榄要放在榨油器压碎,祂也要被破碎。有首诗歌说:“你若不压橄榄成渣,它就不能成油”。主若不被破碎,我们就仍然陷在罪中,最后的结局就是灭亡。
3.耶稣到了客西马尼园,祂将其他的门徒留下,只带三个门徒(彼得,西庇太两个儿子――雅各,约翰)进到园子里。在福音书特别提到,主耶稣有三次只带这三个门徒去服事。不是为了别的,乃是要这三个门徒作三方面的见证:
(1) 见证主的能力(可5:37)。耶稣带他们到管会堂的睚鲁的家,叫他十二岁的小女儿复活 。他们见证主耶稣复活的大能。
(2) 见证主的荣耀(太17:1)。耶稣带他们上了高山,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,显出极大的尊贵荣耀。他们见证主耶稣的荣耀,祂是父的爱子。
(3)
见证主的痛苦(太26:39)。耶稣顺服父的旨意,从父手中接过苦杯,祂在客西马尼的祷告十分迫切,极其忧伤痛苦。他们见证主为拯救罪人,经受了人无法体会的痛苦。这是主耶稣在地上一生中最痛苦的经历。
4.这是主一生最艰苦的经历
(1) 祂内心的痛苦。祂说:“我心里甚是忧伤,几乎要死”(38节)。
(2) 祂三次盼望门徒有同心儆醒的扶持(38节,一同儆醒;40节,同主儆醒片时)。主不是要门徒同祂一同祷告,而是要他们同心儆醒。门徒的儆醒就是对主的扶持。
(3)
祂祷告甚迫切。祂俯伏在地(39节),表示全心的顺服。三次用同样的话祈求:“父阿!倘若可行,求祢叫这杯离开我,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祢的意思”(44节);“愿袮的意旨成全”(42节)。
(4)
主为什么痛苦?因为祂将要面对的是十字架的苦难(即祷告中所说的杯)。祂来到客西马尼园,不是为了躲避十字架,乃是深深觉得必须得到天上的扶助,祂才能面对十字架,为罪人献上自己的生命。有客西马尼园的迫切的祷告,才有在十字架上的得胜。
5.主曾三次求父将“这杯”撤去,究竟这杯是意味着什么?至少有三方面的痛苦:
(1)
死亡的痛苦。主耶稣降生为人,死是人类普遍的痛苦。但父的旨意己经确定,耶稣降生的目的就是要为罪人死,并且主自己也多次预告,祂将要受苦受死。所以肉身的死亡祂有勇气担当。在十字架上我们看到,祂从容不迫,在痛苦中显出格外的平静。
(2) 离别的痛苦。门徒与主在一起有三年多的时间,主爱他们,他们也爱主,现在就要分离,难免内心依依不舍。但主预先安慰了他们,所以离别不是主最难承担的痛苦。
(3) 心灵的痛苦。这是主最大的痛苦所在。这心灵的痛苦可以从三方面来领会:
a. 从担当人的罪来看。圣洁的主,突然间,身上要承担全世界人的罪,成了被咒诅的,谁能体会那对罪最敏感之心的痛苦,是何等大,何等深呢!
b.
从父神的忿怒来看。主在地上时,父神曾三次宣告:这是我的爱子,我所喜悦的。父就是祂最大的喜悦,也是祂最大力量的来源。但在十字架上,父却将祂离弃,掩面不看祂。即使只有几个小时,这种苦味是很难忍受的。
c.
从世人的厌弃来看。主耶稣爱罪人,但人不领会,反而将爱他们的主,钉在十字架上,人拒绝祂,凌辱祂,人们加给祂的痛苦是何等深啊!大卫曾预言主的痛苦说:“辱骂伤破了我的心,我又满了忧愁!我指望有人体恤,却没有一个;我指望有人安慰,却找不着一个”(诗69:20)。
6.主耶稣向父祷告说:“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祢的意思”(39节),不是耶稣的意思与父神的是两个意思。相反地,这是形象化的表示,耶稣在人性里将自己的意志甘心降服父的旨意,可以说,二者毫无冲突。
7.客西马尼园对我们的教训:
(1) 使我们领悟到罪的可怕。
(2) 使我们领悟到救赎代价的巨大。
(3) 使我们珍惜主恩的宝贵。
(4) 使我们看到主受苦的榜样。
8.门徒的表现
(1)
心灵愿意,肉体却软弱了。身体的疲倦,使人不能儆醒祷告。但是他们若能灵里刚强,晓得此刻的危机,特别是能了解主的痛苦,他们必会胜过身体的疲倦,与主一同儆醒的。
(2) 主耶稣在十字架的得胜,是因祂在客西马尼园己经得胜;门徒在面临十字架时之所以失败,乃因他们在客西马尼园已经失败的结果。
(3) 主耶稣指示门徒争战得胜的秘诀:儆醒祷告。
a.
儆醒。肉体是基督徒灵性内在的敌人,常常利用我们身体的疲倦,或天性的缺点,叫我们放松或妥协。另外,我们还有灵性外在的敌人,就是撒但,他会用从环境或人而来的诱惑和威胁,寻找破口,击倒我们。所以要儆醒,谨防内外敌人的活动。
b. 祷告。儆醒是消极的防备,不给仇敌留下破口;但只有藉着祷告,才能从神得着能力和智慧,去面对危机,胜过内外的敌人。儆醒和祷告是属灵争战得胜的秘诀。
三、 主耶稣被卖被捉拿(47-56节)
1.犹大卖主。
(1)
犹太人是十二个门徒中的一位,他跟随主耶稣多年,听过耶稣讲道,见过耶稣行神迹。他有才能,所以耶稣将管理财务的责任交托给他(约13:29)。他也和其他十一个使徒一样,受差遣出外传道,医病,赶鬼。虽然他有优越的属灵权利,但他从起初对主就没有真实的信心(约6:64;13:11),信仰没有根基,并且有贪财的弱点,他因贪钱而偷钱,又由偷钱堕落到为了钱,出卖主耶稣的地步。
(2) 他卖主的行动
a. 周详的计划,秘密的行动。除了耶稣以外,其他的门徒竟无一人察觉。他带着许多人(祭司长,长老,兵丁,差役)来,一定要捉拿耶稣,万无一失。
b. 诡诈的手段。他以“亲嘴”为暗号,来作一件最可耻的事,他这样行,是事先设计的(可14:44),可见他的心多么邪恶。
c. 遗臭万年。虽然他的行动成功了,也得了赏钱,可是也暴露了他邪恶,卑鄙的本质。以致“犹大”这原意很美的名(意思是赞美),竟成了“叛徒”的代名词了。
2.门徒和耶稣的反应:彼得拔刀相助,门徒尽都逃跑。
(1)
第51节说,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,伸手拔出刀来,将大祭司的一个仆人的耳朵削掉。约翰福音记载,这个门徒是彼得。他出於爱主之心的冲动,可是天然的爱,在紧急的关头,往往是错误的
,也是危险的。他没有先问主,得到主的许可就动手,将自己和其他门徒置於危险之中。他一个人怎样敌过许多带刀棒的兵丁呢?
(2) 耶稣责备彼得:
a. 主对他说,“收刀入鞘吧!”因为武力绝对不能彻底解决人类的问题,真理也绝对不需要靠武力得胜。
b.
主还说,“动刀的,必死在刀下”。这句话,一方面指彼得,这样鲁莽,只会危害自己和其他门徒;另一方面也可以指罗马兵丁,他们用武力捉拿耶稣,将来也会死在比他们更强盛的人手里。
c. 耶稣告诉彼得,他这样举动是没有必要的。主对他说,“你想我不能求我父,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?”(一个营的编制,当时是六千人)。主不需要门徒来保护祂。
d. 到了神的时候,祂被捉拿,正是要应验经上的话,神的羔羊必须被杀,救赎才能成功。
(3)
耶稣责备捉拿祂的人。第55节说,你们带着刀棒,出来拿我,如同拿强盗吗?我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,你们并没有拿我。主耶稣被捉拿时不反抗,但要申明真理。主责问他们,为什么对待祂像对待强盗一样?要在黑夜,带着刀棒,来许多人。如果耶稣真的危害社会,为什么不在白天,当众捉拿呢?这说明这种举动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。
四、 主耶稣受大祭司审问(57-68节)
1.审讯经过。
(1)
当时的大祭司是该亚法,他一直定意要杀害耶稣(约11:49-53),他是一个自私自利,行诡诈没有良心的人。他召集了一批文士,长老和假见证人,为了寻找法律的根据,治耶稣以死罪。可是他们总得不着实据。
(2)
最后,有两个人起来说,“这个人说,我能拆毁神的殿,三日内又建造起来”。他们似乎找到控告耶稣的罪证,然而实际上,这些话确是主三年以前说的,他们明显地将当时主说的,“你们拆毁…”扭曲为“我能拆毁”。这样拙劣的控告,连该亚法都觉得毫无功效,而且耶稣也不回答。
(3) 所以该亚法自己问耶稣说,“祢起誓告诉我们,祢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?”他自己直接成为控告主的人。
2.主耶稣的反应
(1)
主对一切的诬告,一概不予回答,因为祂相信谎言必定不攻自破。但是对于“祢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”这个问题,祂却明确地给了肯定的答案。并且向他们宣告,祂也是先知但以理所预言的那位“人子”,坐在权能者的右边,驾着天上的云降临(64节),来审判不信的,反对祂的人。
(2) 为什么耶稣不再拒绝回答?因为这是真理的事实,是祂在地上一切教训中心的目的(参见太16:15-18)。
3.人的苦待。主的这个回答,立刻引起轩然大波。大祭司竟然公开违反律法,撕裂衣服(参见利21:10),众人也一致公认“祂是该死的”。於是他们就吐唾沫在祂的脸上,用拳头,用手掌打祂,并且还讥讽祂。
五、 彼得三次不认主(69-75节)
1.就在该亚法审问主耶稣时,彼得连续三次否认他所爱的主!他三次跌倒的经过:
(1) 第一次(69-71节)。彼得刚进入大祭司的院子,被看门的使女认出来,他立刻在众人面前装假地说,“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”。
(2)
第二次(71,72节)。当他退到院子外的门口,又一个使女将他指认出来,说,“这个人是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。”於是他就开始说谎,并且起誓说,“我不认得那个人”。
(3)
第三次(73-75节)。这时该亚法的审问已接近尾声,彼得仍然站在众人中间,有人指认彼得是他们一党的人。顿时彼得的心消化如水,就发咒起誓地说;“我不认得那个人”。
2.此时,彼得听见鸡叫的声音,他想起几个小时前,主在晚餐时,曾提醒他将在鸡叫以前三次否认主的情景,想到主的恩爱和自己的失败,他再无法抑制自己,就跑出去痛哭了。
3.彼得三次不认主的特点:
(1) 是必然的:因他骄傲自是,没有儆醒预备。
(2) 是可佩的:因他仍在跟随主,没有逃跑。
(3) 是可爱的:因他悔改痛苦,没有对罪麻木不仁,内心是爱主的。
六、 背诵经文:(26:39)
祂就稍往前走,俯伏在地,祷告说:“我父啊,倘若可行,求你叫这杯离开我;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祢的意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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